我在公司(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了10年零10个月了,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公司的要求

2025-05-20 10: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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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劳动法》要求需要补偿11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失业保险可以领取24个月,若公司有其他的克扣,可以询问当地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你需要保留你的证据和相关合同。

回答2: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条件下自原的吗? 还是企业单方面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约定好离职补偿问题。 如果企业单方面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一定要求赔偿金, 按法律规定,10年零10个月,最少可以补11个月工资。 当然如果在职期间没有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保与公积金,甚至可以要求补交这十年以来的社保与公积金费用。 如果有加班没算,还可以要求加班费等。

注意保存相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在职相关证明、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

回答3:

找个律师吧,毕竟不是一点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