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网站今天发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规定,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据悉,该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