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你弟弟的情况,他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因为他未成年切实从犯,又有自首情节,那么他就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法官都会从轻处理。至于能否取保候审,根据你的弟弟的实际情况,如果没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一般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法》、《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