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无形资产:
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举例:
在租房子的人和其他人都愿意出10000元买房东正在出租的房子时,房东只能卖给租他房子的人,而不能卖给其他人。
房东如果没通知租他房子的人就把房子以10000元卖给别人了,则租房子的人有权撤销房东的行为,并以10000元的价格购买这个房子。
但如果其他人愿意多出1块钱,而租房子的人只愿意出10000元,则房东还是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
2,转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让使用权,一种是转让所有权。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即无形资产出租,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主要表现为出售无形资产,此外,也包括用无形资产抵偿债务、用无形资产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等。
3,出让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转让和出让,是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制度下,为了区别所有者与使用者权利的不同而产生的,至于其他的资产只要产权关系清晰,客观上没有转让与出让的差异.因此,出让是一种源于土地所有权所派生的让渡使用权的产权交易行为,仅限于政府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而依法行使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政行为,与一般的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之间在国有土地监管机构的监管下所产生的转让行为,存在所有权代表的主体与使用权主体资格上的差异.因此,政府依法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是依据所有权进行使用权出让性质的买卖,而土地使用权主体之间在法定条件下的使用权转移是单纯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性质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