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积金可以在昆山买房吗

2025-05-20 09: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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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申请异地购房贷 款的,在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 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出台之后,公积金异地贷 款政策已经开始实施,各地区筹建各地的制度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 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 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 款情况,向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 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 款风险。
(三)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 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 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 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 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 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 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 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 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 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 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 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 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 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 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 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 款合同可扣划贷 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