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家人正常速度,开车行驶在县城路上。忽然有一辆摩托车为赶着上班,所以超速向我家人的车开过来,然后撞到我家人的车。导致我家人的车撞坏,摩托车车主撞坏四根肋骨。现在在医院。摩托车车主是在派出所上班。我家人现在还没有看到病人。 我想问,我家人是正常行驶。并没有一点违规驾驶。是摩托车车主冲上来的。还导致我家人的车被撞坏。派出所打算,让我家人赔偿各种费用。是他们撞坏我家人的车,为什么我们还要赔钱给他们?请问摩托车车主是否需要做出赔偿?做出哪些赔偿?我家人应该做出什么赔偿才是合理?请您帮助!谢谢! 现在摩托车车主在医院。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派出所的人就给我家人打电话,说让我家人先付上一部分医药费,和先付全部医药费。是不是不合法?是不是必须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决定怎样负责和赔偿??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我家人是不是最好不给摩托车车主钱付医药费?和根本不应该在责任认定书不出来的时候付摩托车车主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