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故意伤害事实,属于公诉案件,是已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结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再经检察院起诉科审核提起公诉,一般是不能以主观意见改变依法审判。唯一的办法就是请求起诉科经办人员认真审核该案件情节,犯罪嫌疑人存在有没有故意伤害思想动机,而是由于一般民事纠纷引起思维情绪激动而斗殴失手致害。这样,法律规定是可以的通过调解不予处罚,才有撤诉的可能。是否会得到目的,请试一试。
到法院就没法撤诉了!能在公安局和解的,尽量和解。和解不成,到检察院做工作,尽量不予批捕。案件到法院,什么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