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应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你的户口在县里,应当到县民政局申领结婚证。
扩展资料: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条例
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基本上是在县一级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可以在市里民政局办理的,它有个属地原则,以你户口所在地有办理依据的。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另外合影相片3张。
如果登记双方的户口都在县里,是不可以到市里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在县里登记,如果有一方户口是市里的,就可以去市里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国家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