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一这样的患者,在我们这里鉴定,最后除去医疗等所有实质性开支,用工方补偿了2万。赔偿额度每个地方不一样,主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用工方是否愿意补偿,补偿多少。具体额度需要你们协商决定。
继续追问:
我现在就是准备和用工方协商,请问应抓哪几个重点,大约额度会有多少
补充回答: 一般额度是这样的,各地不同,主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即当地人均月工资来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所以,你应该尽量争取多的赔付额度,当这个条款是基本赔付的参考依据,最少应该得到这个赔付。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9=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果需要计算请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补充回答。
1,工伤的相关治疗费,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
2,因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被鉴定为九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在深圳;依据深圳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补偿金=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伤残程度(等级)百分比×一百
以月工资2500为例:
8个月本人工资+14625=34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