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会计分录: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增出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运

2025-05-21 13: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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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接受捐赠实物资产是企业外部单位或个人赠予企业的实物财产。实质上是捐赠人对企业的一种援助行为,此时捐赠人在接受单位不享受对资产提出要求的权利,也不承担接受单位的任何责任。也就是说捐赠人不是企业所有者,但这种行为会使企业的资产总额增值,原会计制度规定计入资本公积,现在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运费等相关费用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11700

    银行存款(运费等)

     

回答2:

应该不难啊
借:原材料 1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万
贷:营业外收入 11。7 万
应该不难

回答3:

二楼是对的,三楼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