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2、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分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根据该《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