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没超过24小时也没有欧打对方严重吗

2025-05-21 07: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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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朋友您好!
首先,按照相关法规,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就可以判定为非法监禁(具体参照刑法236条定义),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如果您方无法有效证实监禁时间未超过二十四小时,实际上就可以间接判定超过二十四小时即构成非法拘禁(这点被害人可以再口实上稍稍强化一下案件的严重性,不难成立)
至于您提出来的,会不会依靠检方关系来加强罪名惩处的力度这点,我认为您是可以放心的,因为被害人身上无伤,而且监禁周期短,判处力度不会很强

回答2:

刑事责任,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