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时撞食指,去了两个医院门诊,只有第二个医院的病历,能报工伤吗?

2025-05-19 19:02: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朋友第二个医院的病历是不可以的,因为申报工伤必须是受伤之后去的第一个医院的病历,也就是第一手资料。第一个病历记录发生事故时间和进医院治疗时间。

回答2: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回答3: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报工伤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第二个医院的病历当然可以。

回答4:

可不可以算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
你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他们会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