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农村学生缴纳的200养老保险现在有说法吗?据说给返钱?知道的帮忙回答下。

2025-05-24 0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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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是老农保,网上有关于这个保险的新闻若干,各地处理意见不一致的

以前查到过辽阳市不允许提前支取,但重庆就可以的。

建议向当地社保咨询吧。祝好

附:重庆市有关政策细则

关于1995年办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你好:于1995年办理了《涪陵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当时办理的条件是在60岁退休时享受社平工资标准。但现在得到通知说当时办理的这个保养不算数了,让去退款。当时办理时(1995年)按每人一次性交款200元办理的。现在去退款按300元/人的标准退,违期不退者作废.请问涪陵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局当时办理时是国家政策办理的.怎么国家的政策还有作废的吗?

你通过政府公开信箱咨询的“老农保的有关问题”(渝人社信箱〔2011〕7931号)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171号)对转移衔接作出明确规定 :
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未达到60周岁且未领取老农保养老待遇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本人愿意将老农保个人缴费积累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申报参保,有关区县应一次性将老农保个人缴费积累总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并全额记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入的个人账户额合并计算,达到60周岁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待遇;但参加老农保的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二)本人不愿意转入合并的,也可将老农保个人缴费积累总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
二、参加老农保已达到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处理办法。
(一)已按月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有关区县应一次性将老农保个人缴费积累余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并全额记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入的个人账户额合并;从转入之月起,将老农保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合并发放。
(二)尚未办理领取老农保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规定计算的老农保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的养老金合并,并从转入之月起合并发放。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退费的,区县应将其个人缴费总额一次性支付本人,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
三、时间界定:老农保人员年龄界定时间以本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为准,涪陵区为2010年9月30日。
目前,我区正严格执行渝人社发〔2011〕171号文件规定,对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转移。对此,请予理解、支持、配合。
此复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回答2:

第一 没有这样说法的

第二 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电话12333

第三 网上回答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权威 最准确

第四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