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法申报后,客户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怎么办

2025-05-20 0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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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能否以简易计税法申报,与是否开发票无关。
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在一定的条件下,纳税人对于计税方法是有选择权的。但是一旦选择了,就轻易无法变更。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之间进行选择,但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如果销售额未达标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是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简易计税法申报,不影响开专票。只是专票的税率是简易征收率,不是增值税税率而已。
三、理清错误,去税务局改正,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