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有效期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可签发3个月多次或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探亲签注;随同申请的配偶、子女必须与申请人同时申请,并签发相同的签注。(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在港澳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3个月一次签注在港澳逗留不超过14天
探姐姐最长呆7天 如果探老公 老婆 父母 子女 可以呆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