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 以正式递交辞呈之日起算,30天后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不管人单位是否同意);如果用人单位出现克扣工资、扣押证件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反映情况,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两种维权途径择一,不能并举,一方受理的另一方不再受理)
过了30天,你就可以离开了,劳动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若企业侵害你的利益,你能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要事先填写辞职申请单。一个月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