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定额内损耗,这部分短缺还是计入成本的。所以成本没有发生变化。
1010公斤*10元+1500元=11600元
1010公斤*10元 是购买材料付的价款,1500元是运杂费也要计入成本。两者加一起就是11600元
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不计入成本。
材料尚未到达,如果用实际成本法做的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 11600(1010*10+1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
贷:银行存款 13317
付款时:
借:在途物资 11600(1010*10+1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7
贷:银行存款 13317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11600
贷:在途物资: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