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按会计法规定,财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保管期为15年,期满后的销毁程序是:财务机构负责人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才可处理。
是谁给你提供的原始凭证,马上去问问可以再补一份不,如果不可以马上像领导汇报。
原始凭证分外来和自制原始凭证
解答:能够补办的。
原始凭证丢失如: 发票,应到出票单位财务部门复印其存根联,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章;。 银行回单,可以到银行会计部门复印其底联,并加盖银行结算印章。
确实无法取得以上票据或证明不能补办的可由经办人写明详细情况,并由证 明人,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出库单是自制的原始凭证,可将存根联复制后、相关人员签字后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