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网络等方式进行投诉。投诉内容包括: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2、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经营者交涉的情况;3、证据。可以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和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4、具体的投诉请求;5、投诉的日期。
消费者协会应该受理,发票没盖章可以先找店主认可。如果店主不认可,你可以先到税务局投诉店主,要求税务局责令店主补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