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考虑提起生命健康侵权之诉。如果你的流产的事实与单位岗位劳累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侵权之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二、除必要的营养费外,可要求单位支付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