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关于房产的分配问题。

2025-05-19 0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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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要看你们组成新家庭的时候,你带来的女儿是否成年,是否和你的丈夫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你女儿当时还未成年,且你丈夫一直都对她尽到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相应地她对你丈夫也是有赡养义务的(当然这必须是她成年后,且有经济收入才可以完全),只有这样她继承你丈夫遗产的权利,和你丈夫的两个亲生儿子是一样的。另外,如果房子是你丈夫在和你婚前就有的,那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去世后将全部成为他的遗产。如果房子是你和你丈夫组成新家庭后才有的,那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占一半的份额,而另一半才可以作为你丈夫的遗产。还有就是如果你和你丈夫的两个孩子形成抚养关系,且他们也对你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属于你的财产部分,他们的权利和你女儿是一样的。

回答2:

你关心的核心问题是,你的小孩(女儿)与丈夫是继父与继女的关系,这里会否有继承权以及继承权与其亲生子女有没有差别的问题。我简要解答如下:

继承法规定如下: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继承法的上述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享有继承权,享有均等份额。
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因此,如果你的女儿是与你们一起生活,由你和你丈夫进行抚养成长的,就同等的享有继承权,与房产的产权登记无关。

回答3:

这房子是你丈夫和你结婚时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他个人,和你无关。如果他去世了,在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情况下,按照国家继承法第一继承序列;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有这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遗产!这里的配偶就是你了,子女包罗他的亲生子女还有他的继子继女(就是你的孩子)。以及你丈夫的父母,你们这些人,平均分配继承!你们的份额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