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为什么会有试岗期?而不是直接进入试用期?

2025-02-08 0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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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岗期是为了给劳动者和雇佣者一个合作机会,试岗中如果双方都不太满意,可以随时解除合作关系,不牵涉任何法律影响。而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一旦进入试用期即双方有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一方不满意,则不可随时解约。

补充: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
劳动者试用期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