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约105个国家废除了死刑,这些年,常常有人拿应不应该废除死刑出来讨论,有部分人认为,应该尊重生命,就算是十恶不赦的犯人,关起来就可以了。
在我们中国,还是有死刑的,目前比较是以枪毙和注射为主。死刑是为受害者讨一个公道,是一种合法的报仇。而废除死刑的大部分为欧洲大陆的国家,他们认为死刑一旦执行,将无可挽回,而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应该尊重,不能践踏。站在不同的角度来说,一个如果犯了罪,他忏悔了,“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我会改过",在这的情况下,是否应该给他一次活着的机会呢?可站在人情的角度看,一旦犯了天理不容的罪,不犯死刑,无法慰问受害者及其家人。那么他们没有又该处理惩罚呢?
其实现在就算死刑,也有个缓期,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也跟我国的缓刑差不多,就是关起来,进行教育,进行劳改。对于十恶不赦的人来说,通过教育劳改,关起来,一直生活在这监狱里,没有自由,没有亲人的陪伴,对着一群一样犯罪的人,对他来说,是心理上的折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是度日如年啊。
我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想那些废除了死刑国家的人,也许还认为这些人能改过自新吧,就算没了自由,还有一条命在,如我们国家,一旦执行了死刑,就一切都不能改变。对于这些犯人,不能死刑 ,你觉得除了关起来,还有更好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