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堤作业);
(十二)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法律规定特种作业必须有相关证件,达到必须的级别,并且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