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起,铁路部门对车票改签、退票政策进行调整,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不收取退票费,动车等列车票开车后两小时也能退票。
1、列车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两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中途区间站及列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3、退还带有"行"字戳记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4、站台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在车开的2小时前可以退票。
开车前15分钟都可退,收20%手续费
购买动车组车票,在车票改签、退票方面都有特殊规定:
旅客不能按车票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改签的列车没有满员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旅客办理推迟乘车签证手续时,最晚不能超过开车后两小时,推迟乘车的时间应当在车站售票的预售期内,按照动车组20日的预售期,旅客自购票之日起,最晚可推迟20天乘车。
旅客退票将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除旅客伤、病外,开车后不予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