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范围:
1.意外身故:10万
2.疾病身故:5万
3.乳腺癌:10万
4.其他妇科癌:10万
5.女性癌症住院津贴:50元/天。
二、投保年龄:18-45岁女性,限投一份。 保期一年。
三、初患妇科癌等待期30天。
保障项目
1. 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烧烫伤的,将按条款赔付保险金8万元
2. 意外医疗: 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3. 乳腺癌保险: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原位癌除外),将赔付乳腺癌保险金2万元
其他妇科癌症保险: 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30日后初次患乳腺癌之外的“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将赔付其他妇科癌症保险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