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潮汕地区,一直以来,每个人的一生,都要举行一个成人仪式----出花园。意思是说:你从今天起来,就从花园出来了,你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潮汕地区一种特有的成人礼俗。有15岁男女孩子的家庭,要在旧历七月初七乞巧节和七月十五中元节或另择日为孩子备办三牲果品拜别公婆神(俗称公婆母),表示孩子已经长大,可以走出园,不再是终日在花园里玩闹的孩童了。其仪式是将三牲果晶合凑成四件或八件或十二件,陈置在俗称“胶掠”(晾晒用的竹箕)上,请出公婆神的神炉,由出花园的孩子跪拜,拜毕,以后就不再拜了。出花园的孩子要穿红皮屐、吃公鸡头,所有食品都要吃一点。穿红皮屐和吃公鸡头的习俗,传说来源于明嘉靖年间潮州状元林大钦。传说林大钦少时读书,买不起红鞋,便穿红皮屐。一天,他放学回家,见有老者抱着一只公鸡蹲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对红联纸,一张没有字,一张写着“雄鸡头上髻。”者要求路过者应对,对得上可得这只公鸡,对不上者仅赔他一页对联纸。林大钦站了一阵,对曰:“牝羊颔下须。”对得好,老者将公鸡送他。回到家里,他父亲将公鸡宰了,烫熟后砍了个鸡头奖励大钦,以示独占鳌头之意。后来,大钦果然得中状元,名扬天下。潮人以为这是个好兆头,在孩子入学时就给买双红皮屐,给他抱大公鸡,孩子出花园时就给吃鸡头。 出花园习俗,潮汕各地也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只给男孩子出花园,没女孩子的份;有些地方要先求神问卜,获知没有“忌讳”“冲撞”,才能举行仪式。潮安县要用12样鲜花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要换新衣,穿红皮屐,围新肚兜(肚兜里藏桂圆和“顺治”钱);当日要躲在房子里。除拜公婆神,还要拜花公花妈。男出花园者,祭品中要有一只公鸡,女者用母鸡,要请亲族吃酒菜。澄海县风俗与潮安县大体相同。饶平县用榕树枝、竹枝、石榴花、桃树枝、状元竹、青草各一对合12样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该县黄冈镇十五岁男女,凡经算命先生卜卦而不给出花园者,仅举行简单仪式,给孩子穿新衣,另买一只猪肚子煮熟让孩子躲在门后吃,俗称“换肠肚”,然后拜别公婆神,将香炉丢弃。揭西、普宁、惠来的出花园者,当天要吃炒猪肠猪肚,并邀请小朋友于地下围着“胶掠(竹箕)”同时进食,祝贺出花园者“换上成人肠肚”,与童年告别。揭西县出花园者之家要给亲友赠送酵)踝、鸡鸭,亲友回敬布匹。揭西县客家没有出花园风俗,但一些靠近“福老”地区的乡村受影响,也有此俗。当地客家的成人礼在21岁时举行,称过21岁生日,不叫加冠礼也不叫出花园。海陆丰地区也有出花园风俗。公平镇出花园者的年龄定在16岁。中国古代汉族男子15岁“束发”“成童”,即少年成年加冠礼在20岁,女子成年“及笄礼”在15岁;各少数民族男女成年礼的年龄各有不同,一般在18~20岁之间。潮汕有句俗语:“十五成丁,十六成人。”给15岁者举行成人礼,说明将成人岁数提前。潮汕地区过去的成人加冠礼,府县志多无记载,惟清嘉庆《澄海县志》有载,谓时在男子结婚之前,家人为其预备冠巾,冠巾由族长授予。举行仪式时,由赞礼的人致祝词,然后加冠。此俗仅在士大夫家庭中偶有举行,平民无此俗。女子则在将嫁时,用笄把头发簪上成髻,就是及笄,不论贵贱都这样做。上述记载可以说明,加冠礼不同于出花园,潮汕的成年礼已为出花园所代替。当代中国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于1983年在广东省民俗学会成立大会上讲话时,提到潮汕的出花园是一种特殊的成人礼。
潮州大锣鼓
潮汕人爱烧香信佛,但能让潮汕人真正膜拜的是祖先,崇尚的是心中的神明。据史书记载,自古以来黄炎子孙就有祭祀的习俗,潮汕人只是把它保留而且改进了而已,祭祀祖先是一种感恩的表现,而拜神明也是如此,在潮汕,所谓的神明就是对人类做出大贡献的人物,所祀之神都是在当地曾做出贡献的有功之士。
一提起潮汕人就知道他们喜欢拜神,认为潮汕人非常迷信,其实,这是不了解潮汕的人文习俗。西方人信的是耶稣,潮汕人信的是神明;西方人要做礼拜,潮汕人要过节,西方人要忏悔,潮汕人要祈福,目的都是在心中追求一种信仰,树立人的自我信心。
一到游神吉日,各乡村举乡一齐出动,操办祭品和游神节目,有的村庄会先贴告示,告明游神路线,然后求签择吉辰抬神出庙到乡村街巷巡行,称为游神,俗称“营老爷”。游神方式各乡各有特色,最普遍的是以带梢叶的青竹竿挂灯笼为前导,灯笼上书写有“合乡平安”、“五谷丰登”等字样。马头锣开路,后面依次是虎头牌、高灯彩旗、彩标、花灯、涂戏、潮州大锣鼓乐队,最后是安有诸神塑像的老爷轿。
一路上边游行、边表演、边放鞭炮,每过一重“栅门”,便燃放企脚铳。每次游神,还举行演戏、烧烟花朵等游乐活动。几乎所有亲戚朋友都一齐来看“老热”,整个乡村洋溢着喜庆欢乐的氛围。
在澄海各乡镇,正月初九当地村民时兴游神(潮汕话营老爷)。抬着老爷环绕村里走三圈,所到之处村民的燃放鞭炮,摆贡品迎接老爷到来。最后,游神高潮为“老爷走安”,即由几名壮丁抬着老爷迅猛异常冲进寺庙,越快越好,图的是兴旺发达,百姓平安,事事顺意。
潮俗分家指的是同一家庭里的兄弟分家,姐妹们是无权参与的。潮人大都聚族而居,家族观念浓厚,一向重视家族血缘关系,以义族为正统,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昔年,一般不准许女子赘婿,族内若有单女户,得将女儿出嫁而另择族内子弟过继,以保持族内血统纯正。潮人把女儿叫做“走仔”,长大了要嫁作他人妇的,是要“走”的,不具备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故有“惜外孙无洝(án)吞”一说。
分家的由来
民国以前,潮汕人崇尚大家庭,重视礼教家规。宋、元、明、清诸朝,多有数代同住,不行分家的大家庭。世俗以家口大,同住的辈数多为荣誉。有四代同堂,甚或五代同堂者。凡一大家庭中,先提分家者即被视为“败家精”,也有不能同甘苦共富贵之嫌,是要受到家长斥责和乡人讥议的。只有极少数开明的父母主动要求分家的。民国时期,政府曾倡导分家。解放后,政府大力提倡小家庭,打破宗派房界观念,反对联宗汇族活动,家庭结构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改变而出现变化,分家之俗深入民心。
分家的时间
父母在选择为儿子分家的时间,是很讲究的,认为“年头分家利阿兄,年尾分家益阿弟”。这虽是有不够科学的说法,但却体现了父母对儿子的平等对待。因此,虽然农历六、七月有“粗月”之说,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将分家的时间选择在一年的中间,即是农历的六月。因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时间,分后同样发达。在六月里择定吉日进行分家,寄托着父母对儿子分家后的期望:不论大细同样都要发达。
不过,在“多子多福”的年代里,不少家庭都生育有多个男孩,要在六月里择定一个吉日,不免要有不“相合”的,有不少地方便把分家的最佳时间约定俗成选在农历的六月十五这一天,再取这个月的中间一天,寓意兄弟同同好;有些地方如揭阳等地,则选定为六月初一,取义于分家后有好的开头。何况潮汕地区还有这样的说法:“初一十五,做事免翻簿”,也就是说,在农历的初一和十五这两个日子里,不管办什么事都可以甭择日。选定六月初一或六月十五分家,其理由也在于此。当然,也有人是择定五月或八月等其他的月份进行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