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旧伤残鉴定标准交替应适用哪个

2025-05-22 2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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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2017年1月1日起,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一律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现公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016年4月18日

回答2:

目前还没有2017版本,只有GB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