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法院最后如何判决?

2025-05-24 06: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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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据小编的了解,法院极有可能驳回了海底捞的诉讼请求。

一则“海底捞状告河底捞”的新闻引发公众大量关注。起因如下,海底捞将河底捞餐馆诉上法庭,认为其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是近似商标,要求法院判令河底捞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索赔损失20万元。

据小编的进一步了解,河底捞餐馆经营的主要内容为湘菜,其与海底捞只有餐饮这一个共同之处。因此,“河底捞”不仅在音、形、意与“海底捞”存在一定差别,更重要的是两者经营范围完全不同,所以小编认为海底捞才有可能会败诉。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但不能过度保护。

那么企业在保护自己商标时,要怎么做呢?答案是往往采取防御策略,即抢先注册与自己品牌名类似的商标。例如,可口可乐注册“雷碧”商标、阿里巴巴注册“阿里爸爸”等。这些防御商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原商标的保护作用。有人说,这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但我不这样认为,注册防御商标可以有效打击商标黄牛行为,还可以为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商标纠纷减轻压力,所以这种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利大于弊的。

现在回到此案中来,海底捞对河底捞提出诉讼,这种商标保护策略即为进攻策略。通过对与自己相似的商标提出诉讼,而达到保护原商标的目的。这种策略实行起来复杂、难度大、回报周期长,失败率也相对较高。虽然企业可以对涉嫌侵权的商标提出诉讼,但是小编认为,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不能因商标类似,就随意对一家与自己行业毫不相干的小企业提出诉讼,这是不合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