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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漳州教师招聘是入编的招考的。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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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漳州教师招聘考试时入编招考,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市直和县(市、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直或县<市、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市直和县(市、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2、市直中学(中职校)硕士以上研究生职位在第一轮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在第二轮补充招聘中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以上,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面试对象。
3、未入编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县(市)聘用人员在该县(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本方案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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