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处罚,这样就扰乱了自主经营的权力,再许总公司与加盟店之间关系是利益之争,加盟店受限于总公司定价偏高谁来管?不要一味指啧加盟店行不?店面租金、人员公工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都是加盟店自己出钱费用不小。决定打一场官司!看看法律的公正!
兄弟,加盟药店也属于连锁,连锁的七个统一里面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总部罚不罚都是小事,从其他医药公司进货已经违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轻则罚款、重则吊GSP和药品证。
会,加盟药店只能从连锁总部进货,批发企业不能给予进货
“将计就计81”简直是法盲,竟然还有十几个人点赞。
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实行的是更加严格的监管。GSP明文规定加盟药店必须由总部统一查验,统一配送,不得从总部以外购进药品。你要是认为这个规定不妥,你可以不以加盟的形式来啊,可以自己独立开嘛,何必又要享受加盟的好处,又想逃避监管呢?再说了GSP是法律法规,岂能让你偷换概念,用一个自主经营权力来蒙混过关的?
我想说的是,难道医药公司不是整个企业么? 经营的药品不正规吗? 简直就是市场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