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八六七”制度,即对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项目实行“八公开”(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六办理制”(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制、复杂事项限时办理制、多部门交叉事项联合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上报事项协助办理制、特急事项特殊办理制)、“七件管理制”(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退回件、补办件、特办件)。
中心按照审批、监管、服务适度分离的原则,把原分散于部门内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剥离,并高效集聚,在部门内设科室总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专设审核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运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到服务、监管、执法等环节上,实现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目前,已有市发改委等27个部门成立审核审批科,占中心常驻窗口29个部门的90%以上。同时,积极实施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服务。并联审批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监督”的机制运作,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并按行业分类重新确定审批流程,整合分为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港口工程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四个系列。经过两次改革,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明显缩短,复杂项目从178个工作日缩短到37个工作日,一般项目从118个工作日缩短到25个工作日。对重点项目专门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跟踪督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预约办理、容缺预审等制度,按照“实事求是、能快则快”的原则,使大部分审批服务项目在现有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进行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