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交警队说对方复议了。过了十几天上级部门给我打电话通知事故认定受理!这时间符合吗

2025-05-21 03: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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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赔说答 复核期限进行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复  核   第五十条 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异议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起三内向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事书面复核申请五内应作否受理决定列情形复核申请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事   ()任何事向民院提起诉讼并经院受理;   (二)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犯罪嫌疑批准逮捕;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道路外通行发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应书面通知各事   第五十三条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起三十内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否清楚证据否确实充适用律否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否公;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否合   复核原则采取书面审查办事提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必要召集各事场听取各事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事该事故向民院提起诉讼并经院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证据确实充、责任划公、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定程序应作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适用律确、责任划公、调查程序合应作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复核结论应召集事故各事场宣布复核结论事没场应采取其定形式复核结论送达事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限   第五十六条 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责令重新认定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应十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原办案单位应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起五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办案单位应送达各事并书面报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

回答2: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复议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的一种救济手段,而要是对复议的处理结果还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