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情况不叫辞职,你只做了半个月。你还在试用期内,在试用内是处于双方的磨合期,也就是说是相互动选择的时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双方都随时可以担出结束劳动关系。当然啦你的老板理所当然的是要向你支付你在这期间的薪资,这是不用说的。如果说你在试用期内有做坏的产品,你作出一些相应的赔偿是理所当然的。我个人意见是你不要动不动就去告啊,投诉啊,找媒体之类的活动。一你没时间,没精力,必竟劳动局不是你家开的,这点事他根本不会当回事。二这样只会把事情激化,对处理事情没好处吸有坏处。你不是各你的老板好好说,你想你在他这里才做了半个月,也就是说你的真实能力老板也没看到,当然也没多少钱啊。你的老板好好说我想是可以解决的。说几句好话也是可以的,不要认为这是没骨气。我们要的是解决问题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