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家人的医保卡看病吗

可以用家人的医保卡看病吗
2025-05-20 01:20: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职工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可以为家庭成员支付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新政策规定,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可用于给父母、配偶和子女支付定点药店和定点医院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是所有类型的医保都设有个人账户,但是“所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拥有医保卡(社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卡(社保卡)或者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所以只有符合要求和规定才能将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家人合乎要求的医疗费用

回答2:

不可以

以下这些情况可以刷家人的医保卡:

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含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购买“国食健字号”和“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费用、购买“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以及“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的费用。

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非功能性矫治发生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社保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保卡给家人用哪些情况下不违法

回答3:

不可以,医保卡只限本人就医时使用,不能出借给他人。参保人如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一旦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当事人自己再生病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用于购药: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支付。
2、用于报销:去医院看病,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达到医疗保险起付线且在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报销。
3、用于看病:参合人员患病时,可以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

回答4:

医保卡是不能借给他人使用的,把医保卡借给他人,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而且把医保卡借给他人住院报销,属于骗保,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另外在买商业保险时埋下隐患,不但影响投保,还可能因为病史被拒赔。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