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支队仍然认为你为直接责任人,会向你出具《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维持原火灾责任认定。如果是行政处罚,由原认定单位即消防大队向你做出处罚。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消防部门办的刑事案件有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也是由消防部门呈请公安局领导批准后立案,但是后续调查、移交检察院,仍然是消防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