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惠阳淡水有没有图书馆???

那这图书馆进出要钱吗?可以自己带书过去看吗?
2025-06-20 15: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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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惠州市惠阳区图书馆成立于1971年10月,原馆在惠州市惠城区中山东

  路,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新建图书馆大楼座落于惠阳区政府大楼与大剧院

  中间,始建于2000年底,占地面积1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9648平方米

  ,可藏书60万册,总投资额1300多万元,于2002年6月竣工,2002年7月1

  日落成开馆。是集学习、教育、阅览、展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开放式、

  花园式的现代化文明图书馆。馆内实行网络管理。现有藏书近20万册,而且

  大部分是近期购进的新书、好书。有国内各省市日报、香港商报、英文报等

  130种,期刊450多种,计划近期购进一批电子出版物,征订国外报刊,不

  断丰富和优化馆藏。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

  开放时间:
  图书借阅室(1)
  星期二 14:30 --- 21:00
  星期三至星期五 9:00 --- 21:00
  星期六、日、节假日 9:00 --- 16:00
  电子阅览室
  星期一至星期日 9:30 --- 21:30
  少儿阅览室
  星期二至星期五 16:30 --- 21:00
  星期六、日、节假日 9:00 -- 16:00
  图书借阅室(2)
  星期二 14:30 --- 21:00
  星期三至星期五 9:00 --- 21:00
  星期六、日、节假日 9:00 --- 16:00
  报刊室
  星期二 14:30 --- 21:00
  星期三至星期五 9:00 --- 21:00
  星期六、日、节假日 9:00 --- 16:00
  备注
  星期一闭馆 星期二上午内务整理
  入馆须知: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请勿在室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提电话置于静音状态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请自觉遵守惠州市惠阳区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证发放办法
  1、凡能遵守本馆规章制度的读者均可办理借书证。
  2、借阅证类型:A.普通借书证 B.少儿借书证 C. 电子阅览证。
  3、办证必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一寸近照1张。
  4、办证时间:开馆时间随到随办。
  5、根据读者需要可办理退证.退证需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凭借书证,身份证领回相应按金。

  办证类型一览表

  项目
  收费标准
  办证工本费(首次)
  免费
  普通借书证押金
  100元(押金)
  少儿借书证押金
  50元(押金)
  电子阅览证
  免费
  补证工本费
  5元
  续期注册
  免费
  借阅证管理办法
  1、读者凭借书证可按规定借阅书刊;
  2、借书证限本人使用,若代他人借书,请同时出示委托人的借书证和身份证,持证人应对其所借文献负责;
  3、丢失借阅证,请携带身份证及时挂失,挂失二星期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交纳补证工本费;
  4、各种借阅证从办证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到期请携带身份证、借阅证验证注册后可继续使用;
  5、借书证每次限借图书2册;
  6、电子阅览室持证入室阅览,读者充值按1.5元/小时收费 (收费如有变动,请以电子阅览室公布的收费办法为准),每次上机时间2小时,如有空机可适当延长。

  读者借阅须知
  一、本馆各阅览室基本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书刊,每次限取一册。
  二、本馆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的图书和过刊杂志可提供外借,工具书地方文献阅览室只提供阅览,不提供外借。
  三、外借图书,每证每次限借2册(所借图书总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每次借期30天,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还费0.10元,如确需要,可续借一次(杂志不办理续借),科技类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如所借图书超期,恕不能续借。
  四、读者遗失1985年前出版的图书(含1985年)按价20倍赔偿;遗失1986--1990年出版的图书,按书价10倍赔偿;遗失1991-2000年出版的图书,按书价5倍赔偿,遗失2001年后出版的图书按书价2倍赔偿。遗失整套图书的任何一分册,按整套图书的2-5倍赔偿。
  五、污损图书,按书价0.5-2倍赔偿。
  六、读者遗失读者证,请及时通过电话或亲自到读者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挂失后可申请补办,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
  2、退证时,需首先还清所借书刊交清所有欠费用,凭借书证、身份证领回相应按金。
  3、一次办证长期有效,年度注册。
  七、读者有过期滞还费,电脑将自动记录在个人帐目上。

  楼层分布

  楼层布局指引

  一楼:少儿阅览室 视障阅览角 展览大厅 保安值班室

  二楼:图书借阅室(一) 图书借阅室(二) 报刊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

  三楼:正、副馆长室 办公室 采编室 技术室 报告厅 接待会议室

  四楼:

  五楼:设备用房 货梯机房
  图书馆制度
  少儿阅览室规则
  1、少儿借书证限在少儿阅览室使用,每次最多可借2册(含图书、过刊)。
  2、 室内报刊,每次限取1册,阅后请放回原处
  3、 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每册每日收取滞还.
  4、 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要随地丢杂、勿喧哗、打闹
  报刊阅览室规则
  1、室内报刊每次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
  2、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偷拿、撕毁、剪割、乱画等,如有上述行为,按本馆规定1-5倍赔偿。
  3、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要随地吐痰、丢杂物、不得吸烟、吃食物,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
  4、每次限借过刊两册(含图书),借书期限为30天,不续借,逾期归还,每册每日收取滞还费0.1元。
  5、外借文献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缺页或破损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所借书刊如有损坏、丢失,按书价2—5倍赔偿。

  图书借阅室(一)规则
  1、本室图书可外借,也可在本室阅览。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3、每次最多可借2册(含图书、过刊),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期限为30天,读者应按期归还。如确有需要可续借一次,所借图书已超期,恕不续借。 4、读者在本室阅览,每次限取一册,阅后请放回书车。
  5、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每册每日收取滞还费0.1元,所借图书如有损坏丢失,按书价0.5—20倍赔偿。
  6、请读者办妥还书手续后才离开,否则将会造成您的图书逾期归还或丢失。
  7、未办理借出手续而将本馆文献携带出馆者,将取消其持证资格,并由保安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要随地吐痰、丢杂物、不得吸烟、吃食物和高声谈笑,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
  9、外借图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缺页或破损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以分清责任。

  图书借阅室(二)规则
  1、本室图书除工具书、地方文献(工具书和地方文献资料只供阅览、不外借)外,其它图书可外借,也可在本室阅览。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3、每次最多可借2册(含图书、过刊),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期限为30天,读者应按期归还。如确有需要可续借一次,所借图书已超期,恕不续借。
  4、读者在本室阅览,每次限取一册,阅后请放回书车。
  5、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每册每日收取滞还费0.1元,所借图书如有损坏丢失,按书价0.5—20倍赔偿。
  6、请读者办妥还书手续后才离开,否则将会造成您的图书逾期归还或丢失。
  7、未办理借出手续而将本馆文献携带出馆者,将取消其持证资格,并由保安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请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要随地吐痰、丢杂物、不得吸烟、吃食物和高声谈笑,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
  9、外借图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缺页或破损等,请向工作人员说明,以分清责任。
  10、需要复印图书资料,可到本馆复印处复印。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凭本人“电子阅览证”入室。
  2、读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使用过程中浏览或传播色情、暴力、反动或计算机病毒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行为,违反者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3、爱护电子阅览室设备,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程序或故意破坏本阅览室的网络安全。
  4、读者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计算机软件、硬件损坏,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5、请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清洁,禁止在室内吸烟。
  6、持阅览证读者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有空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