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印花税是否包含设备采购合同?

2025-05-20 08: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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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已按核定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设备采购合同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再单独缴纳印花税。

依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44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回答2:

  答:设备采购合司属于购销合同。你公司为淄博市纳税人。依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44号)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十条规定,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淄博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地税发[2008]33号)第一条核定征收比例规定:  1、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按采购金额的70%确定(不能准确提供采购金额的,按销售收入的60%确定);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按销售收入的70%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该工业企业不能准确提供采购金额的,按销售收入的60%确定采购环节应纳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销售环节应纳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按销售收入的70%确定。也即,该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30%(60%+70%)确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   企业已按核定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设备采购合同属于购销合同,不需要再单独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