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 承担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并实施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案、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年检及收费统计;参与收费清理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收费争议;指导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另按有关规定内设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