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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6月11日发生工伤,2017年1月20四川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为玖级,请问停工留
本人2016年6月11日发生工伤,2017年1月20四川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为玖级,请问停工留
2025-05-19 21:55:3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初次鉴定结果和复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下,停工医疗期顺延至复评结果的那天,如果初评结果和复评结果是一致的话,停工医疗期至初评结果当天,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基数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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