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中来说嘛,我同意楼上的观点。当然在法律上你也不用负责的。因为你捡到了遗失物,应该是一种暂时的无偿保管,你可以留着等待失主(其实最好的是占为己有,哈哈),也可以给公安机关,让他们去贴个失物招领,6个月没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在无偿保管中,不是你的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而导致拾得物毁坏或丢失的,不负任何责任。有偿嘛,哼哼,你就得意思意思了。但是你要是处分了它,如买了,就是无权处理,构成不当得利。要是失主真找到了,你就要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