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复议案源。积极宣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制作行政复议流程图,进行公示公开;在人流较多的地点投放宣传资料并现场答疑,切实提高公众知晓度。
二是创新培训内容,提升业务能力。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律师讲课指导;坚持周末学法制度,系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修订后受案范围扩大、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全面的解读,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创新联系方式,发挥联络员作用。各乡镇(区、办)和县直单位至少有1名行政复议联络员在职在岗,负责辖区内普法宣传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申请给予指导,使不熟悉行政复议程序的申请人“申诉有门”,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四是创新调解手段,健全审理机制。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吸收外部力量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和审理;通过听证审理,专家参与、法律顾问评议,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