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实际意义是什么

2025-05-23 15: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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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区分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对保险合同实际意义
1,保险标的是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
2,保险标的就是保险的对象,也叫保险标的物,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是指保险人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的各类危险载体。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另一类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如房屋、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商标使用权、专利权等。作为保险对象的人,是指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特定团体中的所有的人。
3,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则是保险利益的物质载体。
4,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回答2:

我国《保险法》定义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表现为各种财产、经济责任、人身健康和人的寿命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的区别和联系:在保险中,只有存在保险标的——特定的保险利益的载体,投保人或其他关系人才能享有保险利益,如果没有保险标的,也就没有保险利益。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客观载体,而保险标的又以保险利益为前提,只有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成为保险标的。